政策背景
党的二十大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落实好国家、省系列技能人才利好政策,加快我市技能人才培养,根据市政府批示要求,市人社局迅速启动相关文件起草工作,先后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意见建议,前后修改12稿,于11月27日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实施“技兴黄冈”工程加强新时代技能人才培育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实施。有效期5年。
主要内容
《措施》共四个部分17条,搭建技能人才成长平台。主要包括支持职业院校高质量发展;规范民办培训机构建设;深化校企合作平台建设;搭建高技能人才聚集平台;强化基层技能创业孵化能力;培育富民产业实用人才。完善技能人才评价激励机制。主要是引导职业院校毕业生本地就业;支持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力度。打造“技兴黄冈”竞赛高地。主要是对接产业设立竞赛项目;打造世赛国赛选手后备军;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师生参加竞赛。加强技能人才服务保障。主要是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着力做好高技能人才服务工作;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加强先进典型宣传。
五个“新变化”(“12234”)
“一条绿色通道”:对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者、省以上“五一劳动奖”获得者、大国工匠、技术能手等,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直接通过考察,公开招聘到各类院校相关专业岗位任教。
“两个同等待遇”:
①依托各类园区,整合创建技能人才创业园,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创业实体落实各级创业孵化基地同等政策待遇;
②对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中职院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同等政策待遇。
“两项补助”:
①对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职工(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分别给予8万元、3万元、1万元建设补助支持;
②对与市内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按约定为其输送全日制毕业生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按照中级工3000元/生、高级工5000元/生、预备技师6000元/生的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须与所聘岗位工种相匹配),给予其所在院校一次性培养补助。
“三项奖励”:
①每两年推荐“黄冈工匠”5人,“黄冈市技能大师”10人,“黄冈市技术能手”15人,分别给予10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
②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市选手,分别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的选手,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3万元奖励;
③对获得国家级一类竞赛和职业院校师生职业能力大赛全国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四项硬核举措”:
①每两年举办一次黄冈市职业技能大赛,设立“黄冈工匠杯”市级一、二类技能大赛项目(工种),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②推动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加大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评聘力度,打破技能人才成长的“天花板”;
③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可依据有关规定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④对事业单位中的高技能领军人才,可按规定参考市场标准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所需绩效工资总量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相应增加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贯彻措施
强化技能人才宣传。通过人社官网官微、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关注、了解技能人才在产业升级、经济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强化技能人才培育。引导技工院校提升办学层次、拓宽校企合作方式、持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不断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
强化赛事引领。坚持以赛促训、以赛选才、以赛育人,对接产业需求,市、县同步开展各类赛事活动,积极组织选手参加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打造“技兴黄冈”竞赛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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